1月27日,自然资源部、民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《关于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。

《措施》围绕保障养老用地空间需求、降低养老服务用地成本、释放低成本养老空间、降低农村养老用地门槛等方面提出18条具体举措。
其中提到,以社区生活圈为单元,结合《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》,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。
鼓励“住宅+养老”“商服+养老”“医疗+养老”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,允许非独立占地养老服务设施与其他建筑兼容建设,减少单独占地成本。
新建城区、居住(小)区、新建住宅项目要按照规划标准要求同步配套养老服务设施。